「宣判,请起立。」
「被告陈金洪,经第三审最高法院判决,依刑法第271条杀人罪,处以无期徒刑。宣判完毕。」
我静静地坐在沈璋凡身旁,看着法警将犯人带离法庭。
她低下头看着手中的一个小金属口衔。我记得是范馨早上坐在梳妆台时交给她的,她说希望我能知道那个浑蛋的下场。
嗯,果然是范馨。
只是没想到,她还会留着那东西。我记得当时送给她的时候,还被嫌弃了好久!说什幺这是放在马嘴里的东西,直到我跟她说这是我设计的项链,她才撇着嘴收下。
沈璋凡搓揉着手里的口衔,深吸了口气,然后跟着其他旁听的人们离去。
我跟在她身后——如同这十年——走出了法院的大门,看见一位长得斯斯文文的男人,手里牵着一个长相和父亲同样清秀的小女孩。
「妈咪!」小女孩放开她父亲的手,屁颠屁颠的向沈璋凡跑来。
沈璋凡温柔地将她抱在胸前,「走吧,范馨干妈的婚礼要开始了。小姝想去找干妈玩对不对?」
小女孩笑咪咪点点头,「嗯!而且干妈每次都会给我吃糖!」
「凌姝,你忘记跟爸比约定过什幺?」小女孩的父亲走上前,和他有些相似的眉间微微蹙起。
「不能吃太多糖⋯⋯」她包子大的脑袋塞在沈璋凡的颈子下,噘起她粉嫩的小红唇。
看着自己闺女那副可怜的模样,凌洵天叹了口气,才刚板起脸的又柔了下来,「只能吃一颗,而且只有今天喔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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