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一直觉得,国高中生的喜欢和讨厌,应该是很单纯的。喜欢,就是想多看几眼,就是一闭上眼睛只会出现对方的身影,就是把心目中的浪漫情节都换成对方的样子,就是作作白日梦就很满足的状态。
那种单纯的喜欢,是不用刻意去建立特别的关系的,因为喜欢就只是喜欢,没有利益的纠葛,不用不要命地交出全部身心,自然也不需要对方的负责与回报。
更重要的是,在几年前的纯朴乡下里,谈恋爱这种事并没那幺流行。整个年级一百多个人,台面上人人都知道的,和台面下默默在进行的,我想不会超过五对,所以,不管是为了面子还是里子,我都不急着把自己推销出去。
简单来说,就是宁缺勿滥吧!
所以当有人告诉我某人喜欢我时,我都会觉得深感厌恶,明明是这幺重要的事,为什幺要由其他女生来代为转达呢?连亲口告诉我重要心意的勇气都没有,我实在也不认为他能有多喜欢我,恐怕只是想要在朋友之中,抢先尝到与异性交往的滋味,所以才在班上选一个还算看得顺眼的人吧?
久而久之,我便把这种听说都当作是玩笑话,听听就算了,日子一久就忘了,不是当面告诉我,我就当作什幺都不知道就好了。
但是,这次却不一样。
在我十八岁这年,虽然只是稍纵即逝的一句话,我终于听见有人亲口说他喜欢我,而且对象还是人见人怕的校园恶霸,还是那个我在半年前,因为一时冲动而脱了他的鞋还扔出去的恶霸。所以直到他转身离去,而我也回到社办里后,还是无法相信这一切是真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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