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九章 尘埃忽静心悄然
这少年的清俊绝无一丝阴柔,眉目怎能生得如此灵气逼人?让人看他一眼就立刻将自己贬为了蠢物。
还是那一袭白丝衣,只是那白太过青苍,像三九天里河沿石阶上挂的冷霜,看一眼就不敢迈步过去了。
小红发觉自己已经盯着那轮椅少年看得有些久了,真是失仪,忙将眼光转到别处,可那少年一开口,她又不自觉地看向他。
只听他淡淡地介绍自己:「在下江清酌,家父是万坛金酒坊的主人。」
江清酌……小红在心里默念了一遍,觉得这真是个合适他身份的好名字。她感觉坐在地上看他,必须仰起头来,显得自己低微了,连鞋袜也不穿,一骨碌站起来,又觉出新的不妥当来——自己站着他坐着,自己像是他的侍女一样了。
小红打着赤脚在猩红绸毯上转了一圈,终于找到一堆码放整齐的木料,坐了上去,她的眼睛差不多可以与江清酌的眼睛一般高低了,只是两条腿离了地,晃在半空里,玲珑的脚趾上,一个一个指甲盖都是透明的,修成秀丽的花瓣型。她发现那少年的视线一直落在自己的脚上,也不害羞。
在小红所在的大盛王朝里,没有女子缠足的陋习,也许贵族千金的脚要藏得严密些,那也只与身份体面有关。农户的女儿,尤其在南方,手和脚差不多的贵贱,下地做农活卷袖子打赤脚,被路人看见了也不会大惊小怪。至于住小市镇的姑娘,就要看家里的大人的管教和女孩自己的个性了,有自诩家教严格的就不许当众赤脚,夏天也不能穿木屐。像小红这样野了好几年的姑娘,即使原先受了严格训诫的,也慢慢松懈下来,对本来就不喜欢的规矩也就满不在乎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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