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初,由于手部骨折、轻微脑震荡以及情绪极度不稳定的关系,我在医院待了一个礼拜才改为回家休养。
妈妈时刻担心我的状况,几乎是每隔几分钟就会过来关心我是否有任何异状,不过自从我割腕失败而被紧急送医后,我就住进了精神科病房,又待了两个礼拜。
失去了乐辰,我的生命破了一个怎幺也缝补不起来的大洞,再也无法感受到任何喜悦,从前喜欢的事物,对我而言都已变得没有意义。
是我害死了乐辰。
都是因为我的关系,乐辰才会遭杀害,然而我这个罪魁祸首却还好端端地活着,这算什幺?
我凭什幺继续活着?有什幺资格延续这条靠牺牲所爱之人才活下来的生命?
没有乐辰在的世界,没有值得留恋的事物,我想结束自己的人生,却会被及时发现并阻止,我也连求死也办不到。
妈妈总是哭着求我好好活下去,可是啊,我见不到乐辰了,我不想活着了。
该死在那个傍晚的人,是我才对。
如果能回到过去,回到事发之前,我一定不会试图拿走钥匙,更不会妄想要踏进钟楼寻找线索。
如果、如果能回到过去……
回到过去?
我曾经有一次,成功回到了过去的时间不是吗?
前阵子我总告诉乐辰,若是找到那首曲子,说不定能成功回到未来的时间,回到我与乐乐相遇的时空。可是,当初我是透过它回到「过去」的。
李斯特的〈钟〉,这是乐曲的名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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