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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标题,大家一定觉得我没救了,让人怀孕就算了,还当了小王。
第一章的标准去哪了,完全打脸自己,我一度怀疑自己怎幺敢写下这章,自己根本是彻头彻尾的垃圾。
其实,这几年下来,我对劈腿这件事,开始有了不一样的看法。
当然,我反对劈腿,那会造成巨大无比的伤痛,但,我好奇为什幺大家还是愿意冒这个险。
因为冒险的爱情比较刺激,会这样想的人没有错,他们享受着恋爱带来的兴奋感,速食爱情在现代社会越来越常见,童话故事里厮守到老的爱情已经是旧观念,现代社会喜欢快速、轰轰烈烈,其中唯一不变的是,爱情必须追求心里的感受,无论是恒久不变的或是突如其来的。
以小三的角度,他们爱上了一个被社会标记「不能追求」的人,他们愿意为了爱而打破规矩,就算被外在世界唾弃,他们依旧追求心中指向的人,并且为了他或她铤而走险。
以劈腿者的角度,也许厌倦了一陈不变的爱情,贪恋一时的快感,跳过了沟通的过程,转而选择追求其他的刺激,对他们来说,有比专情重要的东西。
注意到,这些事情没有对错。
因为人永远都有选择爱情的自由。
除非你结了婚,有法律问题,必须先离婚才能跟其他人在一起。(废话,但很多人做不到。)
我上了硕士以后才认识C小姐。
她矮矮的,天真活泼可爱三合一,让人有想保护的感觉,想当然,名草有主,男友是个高智识分子兼富二代,可以说我除了身材跟长相比他好一点之外,没有任何一点赢他,他们两人交往了四年,感情非常要好,常常会发文放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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