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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一开始不愿意承认。
人会替巧合找理由,因为比起相信某些事情是真的,否认会比较安全。
第一次看见他,是事故那天。
第二次,是三天后。
那天公司加班,我离开时已经接近晚上十一点。便利商店的灯光在雨后的街道上显得过分明亮,我提着微波便当,站在斑马线前等红灯。
街上几乎没人。
红灯倒数三秒时,我忽然感觉到有人在看我。
不是错觉。
那是一种很确定的感觉——就像背后有人站得太近,却又没有脚步声。
我慢慢回头。
他站在街口对面。
路灯刚好坏了一盏,光线一明一暗,他就站在那片阴影与光的交界处。还是那件深色风衣,没有撑伞,神情安静得像这个世界与他无关。
而他看着的人,依然是我。
绿灯亮了。
身后有人开始走动,我却没有立刻过马路。等我终于回过神,再看过去时,他已经不在原地。
我几乎是跑回家的。
那天晚上,我第一次失眠。
隔天早上,公司传来消息——
隔壁部门一位常加班的前辈,在回家途中突发心肌梗塞,被发现时已经没有呼吸。
他住的方向,就是那个街口。
我开始记下日期。
不是刻意,而是我发现自己在害怕忘记。
只要我看见他,隔天就会有人死亡。
医院、街道、车站。
一次、两次、三次。
我告诉自己,城市每天都有人死去,我只是刚好注意到。
可第四次时,我再也说服不了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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