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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隐藏在笼子里的「违约金」
「林律师,牠才五十公克重!甚至比我的一只袜子还轻,为什幺养牠要赔三万块?」
坐在晨曦对面的是大三学生阿强,他小心翼翼地捧着一个布布笼,里面坐着一只正在疯狂啃葵瓜子的银狐仓鼠「布丁」。
「事情是这样的,」阿强一脸大便色,「我搬进去时没仔细看合约,房东太太昨天来突击检查,看到布丁后整个人尖叫,说合约写得很清楚:『严禁养宠物,违者没收三个月租金作为惩罚性违约金』。我的月租是一万,她现在要我马上搬走,还要扣我三万块!」
晨曦看着那只连门牙都还没长齐的小生物,推了推眼镜:「三万块?这几乎可以买下一间仓鼠专属的豪宅了。这在法律上明显有违约金过高的问题。」
老江坐在后方,正拿着一根牙签逗弄布丁,随口说道:「阿强啊,妳这不叫养宠物,妳这叫养了一个『三万元的昂贵爱好』。晨曦,告诉他,除了求饶,法律人还有什幺招?」
2. 契约自由 vs. 显失公平
「阿强,首先我们要处理『禁养宠物』这件事。」晨曦翻开《公寓大厦管理条例》与最新的租赁规范,「虽然房东有权在合约中规定禁养宠物,但根据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之一,如果契约条款对承租人有『重大不利益』且『显失公平』者,该部分可能无效。」
「养一只关在笼子里、不吵不闹、不破坏家具的仓鼠,竟然要罚三个月租金?」晨曦的语气变得激昂,「这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则!这就像是你闯红灯,警察却要没收你的宾士车一样荒谬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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